下设机构
研究院下设有:舞蹈、音乐、少儿美术教育、早期艺术教育、语言艺术等学科研究所,以及原创作品孵化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发展中心。更好的开展创新艺术教育教学方法和学生实践活动方式,并拥有七项实用型辅助教学用具教具国家专利。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15〕71号文件中指出,美育是审美教育,也是情操教育和心灵教育,不仅能提升人的审美素养,还能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情感、趣味、气质、胸襟,激励人的精神,温润人的心灵。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研究院愿承担起社会责任,希望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与社会各界人士团结努力,为推动国家美育教育事业出谋献策,并贡献出我们应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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