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范围
(一)团结、教育聋人遵守国家法律,履行应尽义务,沟通聋人与社会之间的联系,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促进聋人的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社会保障及残疾预防工作,参与、举办有关聋人的各类培训,开展有益于聋人身心健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三)推进信息无障碍环境的建设,推动聋人辅助器具的开发与应用。对中国手语、影视字幕、聋儿康复等具有聋人特色的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服务和监督;
(四)在聋人中培养、推荐残疾人工作者;
(五)承办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委托的工作;
(六)代表广东省聋人参加国际活动,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