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职责
广东省金融科技协会职责包括:
(一)组织、引导和督促会员贯彻国家相关政策方针、法律法规,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加强行业自律。
(二)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权益;
(三)加强行业研究,定期组织专家和业内人士围绕金融科技热点开展研讨,为广东省区域金融科技建设献言建策,为政府决策服务;
(四)组织会员单位开展交流合作,以及考察、调研活动和对外交流活动,推动金融科技创新、健康发展;
(五)针对会员组织开展金融科技发展规划运作咨询和培训活动,对从业人员进行持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高级金融科技人才培养;
(六)开展金融系统、科技行业高层人士间联谊活动;
(七)依法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委托等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