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获荣誉
2010年至今,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获得最高人民法院表彰6次,省上有关部门表彰3次。其中,2010年,甘肃高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首批“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2011年,在全国法院庆祝建党90周年文艺汇演中,甘肃高院选送的音乐剧《佐瑞姑娘》、小品《法官的一天》、情景表演《一封信》,分别获得活动一、二、三等奖;2013年,在全省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中,甘肃高院被甘肃省双联行动领导小组授予“民心奖”。近年来,甘肃高院共有46个部门、179名个人受到国家有关部委、最高人民法院、省上有关部门和甘肃高院表彰,43名干警被授予荣誉天平奖章;先后涌现出了“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办公室和宣传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民一庭等先进典型。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2022年8月,被评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2023年,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全国“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2025年5月23日,被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