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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农业局

其它事项

(一) 定西市支柱产业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编制4名,主任1名(由市农业局局长兼任),副主任1名(副县级)。工作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主要职责是:

承办市支柱产业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综合协调马铃薯(蔬菜)、药材、畜牧、食用菌、花卉等产业办公室的有关工作。负责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实施意见并搞好督促落实;审定、上报各县(区)和各部门的重点产业项目;负责重点产业资金的衔接和下达。

(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名,主任由市农业局副局长兼任,副主任1名(科级)。工作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负责掌握全市农民负担的状况和减负政策的落实,负责调查和查处农民负担案件,参与农村税费改革。

(三)马铃薯(蔬菜)产业发展办公室,事业编制3名,主任1名(由市农业局局长兼任),副主任1名(副县级)。工作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按照市委、市政府支柱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制定马铃薯(蔬菜)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该产业商标注册和质量认证的推荐和申报、市场供求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搞好市场营销的协调服务工作;承办市马铃薯(蔬菜)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和局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四)药材产业发展办公室,事业编制2名,主任1名(由市农业局局长、农办主任兼任),副主任1名(副县级)。工作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按照市委、市政府支柱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制定药材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产业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建设、市场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商标的注册和质量认证的推荐和申报;搞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搞好信息收集和市场营销管理的协调服务工作;承办市药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局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0名,科级干部职数2名,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负责农产品市场准入检验,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检验;承担上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部门下达的任务;负责对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进行技术培训;接受其它委托检测和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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