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
一、定西市农业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原定西地区农业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能。
(二)划出的职能
原行署农牧处承担的畜牧业(包括苹原、水产)行政管理职能交市畜牧局。
二、定西市农业局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定西市农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参与研究并提出有关农业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发展的意见、办法和实施方案等。
(二)编制全市农业农村经济重点产业开发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审定上报各县(区)、各部门农业发展和重点产业开发项目的实施计划。
(三)研究拟定全市农村小康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管理和考核验收全市农村小康建设工作。
(四)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参与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并指导组织实施;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参与农村税费改革;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五)研究制定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及发展规划;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业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建设,参与研究和协调农业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和农业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牵头组织推荐、认定和管理省、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组织协调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六)贯彻落实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并制定发展规划;组织农业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筛选及实施;指导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基地建设;管理农业教育、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农业基层站所、中介服务组织的建设和管理。
(七)拟定全市农业产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市内生产及进口的种子、农药、有关肥料等产品的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绿色农产品认证工作。
(八)组织、监督对市内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疫情的发布、监测、控制并组织扑灭;负责农药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农业生产的查灾、抗灾、救灾工作。
(九)参与组织全市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环境的保护管理。
(十)组织全市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研究提出农产品进口和农业利用外资的意见。
(十一)领导域属农业事业单位的工作;负责农口优秀专家的选拔、推荐和上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技术人员培训。综合协调市直农口及其他涉农部门的有关工作。
(十二)承担全市马铃薯(蔬菜)产业发展办公室和全市药材产业发展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十三)负责全市农村经济目标管理工作,制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和考核奖罚办法,搞好考核奖罚兑现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