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抚远市政协公众号 > 主体介绍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抚远市委员会主要职责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抚远市委员会

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政协章程》规定的任务和全国政协、省政协、佳木斯市政协所作的决议,为市政协和市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服务。

(二)负责组织实施抚远市政协党组会议、全体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三)召开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政协专门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和其他有关会议。

(四)负责政协委员视察、调查、评议、参观、学习、座谈、研讨和编辑文史资料等日常活动的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

(五)负责整理、报送政协组织和委员履行职能形成的调研报告、视察报告、大会发言、建议案;收集整理政协委员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检查、落实。

(六)处理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七)负责全市政协委员的学习培训,及其服务保障工作。

(七)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研究新时期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方面的新方法、新渠道,总结政协工作经验,搞好人民政协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

(七)负责接待各省、市政协考察学习事项;

(八)负责市政协机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与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人大、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联系、协调和配合。

(九)负责市政协机关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委员履职考核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十)承办市政协党组、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他事项,及本单位自身无法归类到上述职能的一般性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wxnum.cn 公众号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