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单位
烟台市福山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
(一)贯彻执行服务业发展工作政策法规。
(二)承担全区服务业发展研究工作,汇总总体运行情况,分析发展动态和运行趋势,提出有关政策措施、战略规划、工作计划的意见建议。承担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物流企业和项目调度推进工作。
(三)承担全区服务业促进工作,向上争取服务业发展政策,开展服务业项目招商引资,引导传统服务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培育服务业重点企业快速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筹办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大型活动。
(四)承担全区服务业发展相关资金工作,组织申报上级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提出区级服务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评价全区服务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
(五)承担全区服务业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实施考核评价具体工作,指导镇街服务业发展工作。
(六)承担全区服务业协调工作,综合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服务业重大项目申报、服务业项目立项、投资计划审批提供服务,组织协调并参与服务业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七)完成福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烟台市福山区价格认证中心
(一)负责经有关国家机关提出,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
(二)负责对涉嫌违纪案件、涉嫌刑事案件、行政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行政征收、征用及执法活动、国家赔偿、补偿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所涉及的作为定案依据或者关键证据的进行价格认定。
(三)负责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之间的价格争议进行调解处理的具体工作,及时化解价格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完成区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烟台市福山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一)负责经有关国家机关提出,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
(二)负责对涉嫌违纪案件、涉嫌刑事案件、行政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行政征收、征用及执法活动、国家赔偿、补偿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所涉及的作为定案依据或者关键证据的进行价格认定。
(三)负责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之间的价格争议进行调解处理的具体工作,及时化解价格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完成区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