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分工
1、与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拟订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办法,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建议。
2、与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办法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涪陵海关的有关职责分工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区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与涪陵海关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建立口岸输入疫情的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与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同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5、与重庆市涪陵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涪陵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