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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峰峰矿区应急管理局

职责分工

1、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区水利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区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区水利局、区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区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必要时,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预案,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收储、轮换和管理有关应急救灾物资,按程序及时做好调出、运送等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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