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全区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各街道、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承担监督管理律师、公证工作并负责受理举报、投诉、整改和行政处罚建议。
(四)承担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负责“148”指挥中心日常工作;承担“148”法律咨询服务专用电话办理工作。
(五)负责基层司法行政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七)承担国家司法考试考务组织工作。
(八)负责司法鉴定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