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区司法局设8个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等。
二、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指导、协调全区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区工作;推动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区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负责对外新闻宣传工作;承担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职责;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律师工作科
指导、监督全区律师事务及律师工作;对政府法律顾问的遴选、聘用和解聘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指导建立全区党政群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督促检查制度落实。
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制度执行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和执业监督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协会开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社区矫正管理科
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拟定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发展和管理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队伍,指导其开展工作等。
六、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负责区、街、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通过整合资源,优化服务事项流程,不断提高办事效率;负责对中心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组织业务培训及日常考核工作;负责公证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年检、公证员年度注册;负责对外公证交流工作;负责办理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人员资格的初审、证书发放工作。
七、法律事务科
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查及相关法律文书的起草、送审、送达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答复案件和行政诉讼工作分派;负责区政府申请公开信息的审核工作;负责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监督管理工作等。
八、法治监督科
负责全区依法行政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和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负责全区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执法证件的管理。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