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办公室。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财务、后勤、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装备的物资装备工作。
(二)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法制宣传科。拟订全区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和法制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执法过错、行政处罚错案责任追究;负责行政赔偿有关工作;承担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贯彻实施有关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监督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相关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及有关考务工作;负责公证机构和执业公证员考核登记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律师执业申请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司法鉴定登记管理工作。
(四)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贯彻实施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基层司法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指导基层司法所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指导;负责对司法助理员队伍的培训;指导全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五)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政工科(挂纪检监察科牌子)。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警务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承办机构编制工作、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日常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