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司法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二)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拟订全区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区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监督管理律师、公证工作并负责相关行政处罚工作。
(四)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五)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负责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帮教安置工作。
(六)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实施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
(七)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参与司法鉴定登记管理工作。
(八)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物资装备工作。
(九)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指导和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