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监督和指导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职责。
3·取消组织指导公证员考试工作的职责。
(二)划出的职责。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划入区法制办。
(三)增加或加强的职责。
1·增加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
2·加强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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