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牵头提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配合市级做好立法工作。
(三)协调区级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七)负责拟定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八)配合上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全区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工作。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