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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

事业单位

(一)东城区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工作;负责指派、协调或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工作;负责对法律援助具体案件的督促、检查和落实;负责接待法律援助咨询。

(二)东城区阳光中途之家

负责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集中教育、社会适应指导、心理咨询工作;协调指导社会职业技术培训单位开展技能培训工作;协调指导合作高校开展科研实训工作;协调指导各街道、社会组织开展临时安置和公益劳动工作。

(三)东方公证处

负责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对社会性活动实施法律监督;负责依法办理公证业务,对公证人员的出证行为实行法律监督;负责公证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公证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负责依法建立健全公证处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四)信德公证处

负责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对社会性活动实施法律监督;负责依法办理公证业务,对公证人员的出证行为实行法律监督;负责公证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公证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负责依法建立健全公证处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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