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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司法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区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干部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重要物资装备的计划、管理和配备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和物资;负责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平台建设。 负责人:秦玫芳。

(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重要文件组织起草、审核和信息报送工作,拟定依法治区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措施;负责做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相关准备及组织措施;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和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区委依法治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考评、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人:刘小勇。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指导协调全区法治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拟订全区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区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指导检查辖区内各行业、各部门法治宣传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负责人:沈琳。

(四)公证律师管理科

负责律师非公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管理辖区公证、律师工作;负责对区属公证员的招聘、转所、辞退的审核及申报工作,负责执业监督检查、质量评查和投诉查处工作;负责法律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及执业人员的年检注册工作,审核上报资料。 负责人:吴惠鹏 。

(五)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制度执行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承担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职责;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和执业监督工作。 负责人:白宜鑫 。

(六)社区矫正管理科

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发展和管理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队伍,指导其开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对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帮助落实社会保障措施。 负责人:闫伟。

(七)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负责全区行政复议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负责行政复议文书网上公开等工作;负责涉及行政复议的来信来访工作;研究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中有关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负责全区行政诉讼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统计分析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考核工作;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调解工作;为区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以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工作;负责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团体法律顾问工作。

负责人:张昀。

(八)法治监督科

负责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审查修改及解释工作,负责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负责各部门执法责任制督促检查工作;承办上级法制机构和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

负责人:赵晨。

(九)区公证处

经费来源财政差额拨款,负责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情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财产的权利和合法利益,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负责人:代彦琪。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区法律援助中心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负责统一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并组织实施本区内的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市民中心a01窗口,

负责人:李媛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一)各司法所

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处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负责人:白宜鑫 。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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