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贯彻执行有关司法行政和法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各街道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
(三)负责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协调解决区政府部门在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争议和问题;开展司法行政、政府法治建设调研。
(四)负责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全区依法行政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实施工作。
(五)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听证工作。
(六)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法治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承担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职责。
(八)指导辖区各街道、各行业、各部门法治宣传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
(九)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协调各司法所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帮教安置和稳控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平台建设;统筹协调全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一)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统筹协调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力量,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人员开展执法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装备管理工作,指导各街道司法所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四)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政法干部、普法骨干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业务及职业再教育培训工作。
(十五)负责法律援助资源的管理和调配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指导全区“12348”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十六)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七)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