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承担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三)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依法行政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
(六)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负责全市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