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审查修改、协调论证涉及本区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责任;负责立法协调工作;组织区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解释、立法后评估和清理工作;承办区政府和区级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区政府和区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
(三)承办向区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和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处理、转送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申请;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参与区政府相关行政应诉事务;制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负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宣传、培训工作。
(四)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职责;指导、协调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区政府重大涉法事务审查和重点工作的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指导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证件核发及管理;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承担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指导、协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工作。
(五)组织开展指导区政府法制工作的宣传,政府法制理论研究与交流;提供政府法制信息、法律咨询服务;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收集、整理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反馈意见。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基层司法所工作。
(七)负责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
(八)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12348法律服务工作;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职责。
(九)负责管理无锡市律师协会梁溪分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保留车辆管理、使用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群团工作的领导;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