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调整
1· 将区行政审批局承担的全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管理职责划入区政府办公室所属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办公室。
2· 将区行政审批局承担的全区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划入区政府办公室所属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办公室。
3· 将区行政审批局承担的全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职责划入区政府办公室所属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办公室。
4· 将区委、区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承担的人大议案及建议、批评、审议意见和区政协提案的办理以及文件、会务工作职责划入区政府办公室。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