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督查、统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等工作。负责协调指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政治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等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推进全区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局绩效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技术创新、推广应用、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安全、维护等技术服务和保障。
二、人事科
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干部人事和宣传文化工作。拟订区司法局干部队伍建设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干部管理、机构编制、办理人事工资和警衔事务。承担管理、监督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文化建设、舆情监测与应对、新闻发布、党务公开、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法治调研与督察科(法治办)
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意见和推进措施。负责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督促全区法治督察工作。负责全区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工作。
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具体工作,推动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措施;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区政府、区直各部门和各街乡(管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区政府重大合同的法制审查工作。
五、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制定保障全区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区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协调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社区(村)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公证和仲裁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的监管。负责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职能转变和相关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八、律师工作科
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负责律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机构的执业活动,制定加强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的措施和办法。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九、装备财务管理科
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全局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十、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按规定负责全区的行政复议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工作;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区政府的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乡(管委会)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办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十一、社区矫正管理局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