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6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的文秘、信息、信访、保密、保卫、目标管理、财务、接待、后勤管理、机关职工福利等事务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编写教育年鉴和教育志;协调管理教育宣传;指导教育系统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挂联镇乡工作。
人事股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福利、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市教师、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干部队伍建设和培训教育;指导学校人事管理体制改革与分配制度改革;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等工作;承办全市公办学校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推荐、任免工作;负责教师招聘录用工作;参与教师培训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发展布局与结构调整;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定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教师"普法"工作。
计划基建财务股
牵头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统筹管理市本级教育事业费、教育专款和教育基金等教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投资和有关经费管理的政策和措施;监督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指导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协调指导全市的中小学校点规划、布局调整、基建和管理;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及全市教育经费投入统计。指导学校财务和教育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学校的后勤管理和学校各类用房的建设;负责组织和指导对学校危房的检查、鉴定、改造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校舍安全问题的处理。
基础教育股
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评估实施办法,指导基础教育改革。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学校学籍管理;参与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管理。指导学校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国防教育、健康教育、艺术教育、以及学生德育工作军训工作。归口管理学校精神文明、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组织、审定和征订教材、教辅资料和地方辅助教材。负责对全市幼儿教育、残疾少年儿童特殊教育的业务管理、考核、评估工作。负责全市民办学前教育的审批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职业教育与民办教育股
统筹管理全市各类初等、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制定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德育工作和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组织实施中职学生资助工作以及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和毕业证书管理工作;负责各类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校的考核、评估工作。负责市本级各类社会力量举办的初等学历和培训类教育机构的审批管理工作;具体指导和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业务工作及考核、评估等工作。
综治安全管理股
指导全市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研判安全形势,传达上级部门安全工作的指示;负责编制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制度,指导学校拟订和实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协调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置,参与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负责组织综合性或专项学校安全检查和调研,督促落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负责各级教育机构的安全评价和考核工作。负责全市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抓好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