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章,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东胜区工业和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监测分析东胜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中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工作。研究拟订东胜区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监督实施,维护电力市场秩序。
(三)负责提出东胜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自治区、市和区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国务院、自治区和市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核准、备案区本级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运行和协调,协调工业园区相关工作。
(四)根据东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产业发展政策,提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建议。拟订工业和工业领域信息化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重点行业准入制度,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负责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依法履行东胜区盐业主管机构的行业管理职责·负责东胜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指导工业绿色发展。拟订东胜区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及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六)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参与国家、自治区、市和东胜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
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七)组织协调推动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组织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自治区和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八)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指导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网络资源共建共享。负责国防信息动员工作·
(九)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十)负责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府服务企业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及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开展区域产业协作。
(十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区本级职能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办理行政案件。
(十二)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拟订东胜区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三)统筹推进东胜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国防科技动员相关工作。贯彻执行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
策。
(十四)编制东胜区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推动科研条件保障、科技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工作。
(十五)配合上级部门建立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十六)拟订东胜区科技领域基础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十七)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科技促进农牧业农村牧区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十八)牵头负责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管理、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十九)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二十)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东胜区科技保密工作。
(二十一)贯彻执行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二十二)组织拟订东胜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三)负责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
(二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