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文电、信息、宣传、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督查、会务、值班、卫生健康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建议提案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研究,牵头草拟全市交通运输政策。承担和协调重大课题的调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公路通行费收费站点设置及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申报工作。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有关规费征收政策。承担交通专项资金有关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组织下派帮扶工作。负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法规科(挂安全监督科牌子)。草拟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牵头负责信用交通建设。指导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草拟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指导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
草拟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或参与处理有关事故调查,指导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维护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抗震救灾、防汛等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交通保障工作。承担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规划建设科。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等规划的衔接平衡。草拟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协调实施。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相关制度和标准,组织协调有关重点工程建设,负责重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市场监管,以及重点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监管。承担交通有关重点工程设计管理、竣工验收工作,协助办理交通有关重点工程施工许可工作。负责综合分析、预测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引导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承担有关利用外资、行业统计工作。承担行业投融资的有关工作。
(五)运输管理科。组织协调全市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城市客运综合运输。组织实施城市综合交通枢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权限范围内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指导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城市客运、网约车的管理工作。指导与道路运输相关的维修驾培、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人员培训和运输服务活动的管理。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和道路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营运车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节日运输的有关工作。
(六)铁路港航科。草拟全市水路、地方铁路运输的相关政策、制度,提出全市水路、地方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重点项目组织实施。指导水路、地方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按照规定负责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指导港口设施保安、引航管理。承担航道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小清河复航、建设、管理有关工作。按规定负责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民航产业建设和发展。负责机场的空域净空管理。组织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负责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管理机构作为项目法人的水运工程、各类经济组织投资的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水运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地方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有关重点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公路管理科。草拟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的相关政策、制度,提出全市公路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全市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指导公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公路超限检测站设置的申报工作。负责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管理机构作为项目法人的公路工程、各类经济组织投资的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市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规划国防交通网络布局,草拟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承担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战备器材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市内军事行动、国防运输等重大活动的交通保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负责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军民融合。日常工作由公路管理科负责。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日常工作由组织人事科负责。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