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加快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落实本市、本区内外资招商引资、国内合作交流的有关政策、法规。
(二)负责全区内外资招商引资工作的统一牵头管理、指导协调和综合分析。
(三)负责综合协调、组织推动本区承担的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对口支援资金。负责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完成情况的统计、分析和检查考核工作。
(四)负责参与以国务院部门、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地区政府名义在本市、本区举办跨省市经贸洽谈活动的工作。牵头组织以区政府名义组团参加跨地区各类经贸洽谈活动。牵头组织或参与承办国内及内外结合的经济技术合作活动,开展外引内联招商引资洽谈活动。
(五)负责区政府内外资招商引资、项目洽谈代表团出访外地的组织、联络、协调、服务工作以及商谈合作事宜的准备工作。
(六)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发展。
(七)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职能转变。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中贯彻落实升级加力、多层全覆盖、有限无限相结合的工作要求,强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升级加力落实脱贫攻坚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