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
一·组织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贯彻执行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学习各类文艺业务知识,深入生活,加深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艺术实践,不断提高文艺工作者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
二·组织创作文艺作品,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促进和繁荣文艺创作,主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在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经济建设的发展。
三·组织开展全市 各类文艺活动,宣传党的各项政策和法规,活跃社会文化生活;培养文艺新人,不断壮大全市文艺队伍。
四·开展健康有益的文艺批评,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和研讨活动。
五·组织全市性各类文艺评奖比赛活动,表彰奖励优秀文艺工作者,同时反映文艺工作者的要求和呼声,维护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文艺团体和文艺工作者服务。
六·组织全市文艺界和兄弟省、市文艺界进行艺术交流。
七·努力为广大会员和全市文艺工作者提供必要的创作条件和活动场所,开创文艺发展的新局面。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abc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