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和法制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政策研究。拟订和审核有关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承担普法宣传和信用交通建设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包括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查及“三统一”工作)、合同管理、政策解读工作。承担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系统内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行风建设、队伍建设。负责系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系统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组织编制全区交通运输资金年度预决算。会同有关部门筹措交通建设资金,并对交通资金拨付、使用进行监管。负责局系统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行业发展规划、项目投资计划的财务管理政策建议。指导交通建设投融资管理。组织实施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审计,负责全区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四)规划建设科。承担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公路、水路客运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负责编制全区综合交通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前期工作,行业管理工作和质量监督等工作。负责上级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的计划衔接和资金争取工作。负责相关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的审查、报批等工作。负责全区交通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组织参与项目交(竣)工验收工作。负责陆岛交通码头项目的养护和维护。负责行业科技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交通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的鉴定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
(五)运输与安全科(挂行政许可服务科牌子)。组织拟订道路运输行业、交通物流行业、水路客运行业及相关安全生产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抢险救灾等道路运输工作。承担全区出租车、道路客货车和机动车维修、租赁、驾驶员培训等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客运有关设施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道路客运和水路客运运价管理。负责水路客运及其辅助业(含客运站)的行业管理。组织协调抢险救灾等紧急运输及其他重大活动水路客运保障工作。负责和协调指导辖区内水路客运航线布局、运力投放调整优化以及企业自备交通船相关管理。负责指导做好水路客运企业经营资质和经营行为监管。指导监督镇(街道)渡口、渡船的管理工作。指导水路客运行业智慧建设。综合指导、协调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维稳安保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服务等相关工作。
(六)公路科。拟订全区公路养护、运营、路政、收费等相关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全区公路发展规划。拟订全区公路年度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公路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智慧公路管理,负责公路路网运行监测。负责全区公路养护市场管理。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