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日常运转。负责文电、会务、档案、财务、信息、安全、信访、机要保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目标绩效管理和史志编撰等工作,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对外交流、宣传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牵头组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调研等工作。
(二)放管服改革科。负责沟通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指导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政务服务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健全管理体制、创新监管方式。承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政务服务监管科。负责建立和实施政务服务标准、制度,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营造优质高效的营商投资政务服务环境。负责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和考核办法。跟踪督办进驻市级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承担对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投诉举报的处理、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接受未入驻政务服务大厅部门委托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运行。审查纳入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受理、办理审批服务事项的运行规范。承担行政效能建设相关工作。
(四)大数据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市大数据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市大数据资源开发应用、互联互通、共享开放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等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和督促市级部门业务系统进入政务云,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负责指导监督数据资源安全保障工作。推动政府部门、社会机构、企业开展大数据对外交流合作。负责指导大数据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等社会组织工作。负责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市级部门、县(市、区)大数据工作。
(五)互联网政务服务科。负责拟订全市电子政务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信息化办公系统的推广应用。负责电子政务平台的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监督指导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作,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
(六)大数据设施规划建设科。负责拟订市级大数据、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划,组织申报专项资金项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和核准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牵头组织市级部门电子政务项目审核和技术方案审查。统筹组织全市大数据、信息化、电子政务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和政务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安全管理。
(七)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八)直属事业单位
1·德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承担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和标准化建设具体工作;承担政务服务大厅和综合窗口日常管理;承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并联办理工作;承担12345热线具体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完成市政务和大数据局交办或委托的其他任务。
2·德阳市大数据中心。为各县(市、区)政府、市级部门(单位)智慧城市相关应用建设方案和全市电子政务相关信息系统提供技术支撑;负责政务云维护以及各部门业务系统进入政务云的技术方案审查;协助做好全市电子政务外网日常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参与编制德阳新型智慧城市实施方案、智慧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参与智慧城市公共基础平台、各类云、大数据产业等的规划、建设和维护;参与推广物联网及相关新型解决方案;完成市智慧城市领导小组、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德阳市投资项目服务中心。负责市级投资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公开规范的中介服务管理平台;负责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和服务性收费项目的集中收费、减免受理、审核、上报等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