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1950年1月9日,丹麦承认新中国,同年5月11日,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
丹麦驻华大使馆建成于1974年,是著名丹麦建筑师gehrdt bornebusch的设计作品,包括大使官邸,以及使馆员工的办公区域。
丹麦驻华大使馆是丹麦在全世界范围内最大的驻外外交机构,拥有超过50名雇员。使馆的主要任务包括:
维护并促进中丹外交关系
为丹麦在华商业发展提供帮助(见“贸易委员会”)
提升中国民众对于丹麦文化的认知度,确保丹麦教育和职业机会等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给中国受众(见“公共外交活动”)
向中国公民提供签证和领事服务,向在华丹麦人提供快速和及时的服务。
贸易委员会
丹麦驻华使馆的贸易委员会的职责为促进丹麦在华商业和贸易,加强丹麦对华出口,并推进两国间贸易往来。贸易委员会为公司提供全面服务,包括战略规划、法律咨询、市场调查、访问活动以及公共事务等,为客户提供沟通中丹市场的桥梁。
公共外交活动
为了向中国民众传播丹麦文化,并提升中国公民对于丹麦教育和职业机会的认识,丹麦驻华使馆经常举行各类公共外交活动,例如,在丹麦开放日活动中,有超过3800名中国民众和记者被邀请参观使馆;在绿色骑行活动中,来宾们通过骑行北京市,了解了丹麦骑行和绿色文化。丹麦驻华使馆的绿色骑行活动也得到了pr asia award的提名。
丹麦开放日
绿色骑行2013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