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各类会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的公文;指导全区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研究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开发管理中心请示区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中心)对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汇报。
(五)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中心)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处理、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征集人民群众对区政府的建议和意见。
(六)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七)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及区政府各项政策、决策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全区政务信息工作,及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时向市政府、区政府报送重要信息。
(九)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统一刻制、颁发区直各局办、所属单位及临时机构的印章。
(十一)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所属股室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机关和所属股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离退休人员工作。
(十三)负责就重要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承办市人民政府文件的审查、解释等工作(除规范性文件)。
(十四)贯彻执行中央外事、台港澳方针政策和省市外事、台港澳工作安排部署,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和全区的外事、台港澳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