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违法犯罪案件;
二、负责治安秩序管理,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实有人口、出租屋、特种行业等工作;
三、管理、指导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四、指导、管理出入境工作、边防管理工作和外国人在湛江内居留、放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五、负责保安行业的管理,监督保安服务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
六、负责本市公安机关对外的警务联络、交往和协作;
七、指导、检查、督促各级公安督察工作;组织开展警务督察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湛江市公安局是湛江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湛江市人民政府、广东省公安厅双重领导。
各县(市、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