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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定职权与机构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常委会依法行使三项核心职权:

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调整方案

监督区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和检察院工作,开展执法检查与专题询问

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依法终止人大代表资格

组织机构包含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等5个专门委员会,以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等3个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2024年实有行政编制人员26人,工勤人员6人。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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