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人:陈珍坤
职能: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督查、督办、信息和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出国留学、外籍教师聘用与管理工作;负责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文书处理和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访、接待、保卫、通讯、卫生、计划生育及后勤服务;负责文书处理和机关信息网络管理及维护。
基础教育处
负责人:缪雅琴
职能:负责全市基础教育的业务管理工作。拟订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教学管理、教学改革和教学科研;研究拟订基础教育入学、升学、考试有关政策;负责城区高中学生的学籍管理,指导全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管理中小学教学音像制品、图书建设和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管理全市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负责区、县(市)基础教育的业务指导和城区高中的业务管理工作。
学生工作处
负责人:莫岳平
职能: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研究拟订学校德育工作的整体规划;负责市级三好学生、优秀班级的审定工作;统筹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校外、民族、国防教育;指导中小学校开展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教育的实施。
发展计划处
职能:负责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编制落实局直属单位的发展规划、基本建设计划以及用地规划;制订年度招生计划的初步方案;负责教育体制改革,协调和指导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负责教学信息化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校的收费标准;负责管理学校收费、人民教育基金、后勤服务和全市的勤工俭学;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和事业发展监测负责局直属单位房改工作。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办
负责人:丁立前
职能:负责管理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对局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负责对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协会工作的指导。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负责人:党朝荣
职能:负责统筹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制定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和评估方案,指导下级教育督导机构的督导工作;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对全市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承办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育工会
负责人:陈劲
职能:长沙市教育工会是长沙市总工会和长沙市教育局党组领导下的全市教职工群众组织,同时接受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的工作指导。负责领导和指导全市9个区(县、市)教育工会以及多个基层工会的工作。长沙市教育工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是长沙市教育工会机关。切实履行民主参与职能,组织和代表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在民主渠道和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作用;认真落实教代会的职权,教代会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的开展。
人事处
负责人:曾力
职能:负责局直属单位和局机关的人事、劳动工资、劳保福利工作;负责教师调配和局直属单位新分配毕业生岗前培训工作;指导区、县(市)教育局人事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的人员编制工作;规划并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劳动管理和分配制度的改革;负责教师的评优评先工作和局直属单位教职员工的奖惩工作。
审计处
负责人:杨时雨
职能:负责局直属单位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事业费、教育费附加、专项经费、教育预算外资金、捐资集资及各种基金、基本建设投资、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国有资产等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负责对局直属单位法人代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指导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
党建干部处
负责人:黎彬
职能:负责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局机关中层干部的考核考察、任免呈报、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提出局直属单位县级领导班子的配备调整方案并负责呈报;负责校长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干部审理工作;负责推行校长职级制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组织的设置、换届选举工作;
负责局直属单位党员的管理;负责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管理有突出贡献的专家;负责管理局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指导区、县(市)教育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负责管理局直属单位的机构和局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管理局党委党校工作。
高等教育处
负责人:肖碧芳
职能:综合管理和协调全市高等教育工作;负责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高等教育函授站的办学许可审核工作,管理全市普通高校函授教育;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业务工作;协助完成全市高等教育的其他相关工作。
财务处
负责人:杨克勤
职能:负责贯彻执行《会计法》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和执行局直属单位和局机关财务收支、基本建设收支预算计划;负责对局机关的财务、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等经济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检查、分析财务收支执行情况,编制会计报表及决算;负责对局直属单位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参与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基本建设项目预决算和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指导、监督和组织检查局直属单位的财务会计业务工作及国有资产的管理;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的会计委派工作;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学习与培训。
团委
职能:负责管理和指导局直属单位团组织建设、设置和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团员的教育管理,负责管理和指导局直属单位青年党校、少年团校和青年志愿者活动,负责管理和指导局直属中小学校少先队工作。
纪委(监察室)
负责人:秦永平
职能:负责组织协调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区、县(市)教育行政监察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党内纪律检查和受理党员申诉工作;负责受理教育系统群众举报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指导教育行风建设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政策法规处
负责人:刘凯希
职能:负责贯彻落实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承办行政复议的应诉工作;起草综合性的地方教育规章及有关文件;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办学体制等改革的研究和试点;负责教育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并就重大问题进行调研;组织收集、整理、编辑国内外教育动态、教育史志和社会科学信息;负责城市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教师工作处
职能:负责局直属单位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制订并实施中、小学校教师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职改、特级教师评审工作;负责全市各类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指导市高师教育函授站、小学教师培训站及区、县(市)教师进修学校的业务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