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督查科
1·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各项制度的修订完善和落实。
2·负责公文收发、传阅处理和文书档案管理、保密、会议组织和计划生育工作。
3·负责机关考勤、值班、印章的管理;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党建、组织、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干部教育等相关工作。4·负责机关财务、人事劳资和资产管理、统计及后勤保障等。
5·负责依法行政、宣传思想、舆情信息处置、节能减排、工会、计划生育等工作。
6·负责接听群众热线;负责对全区各单位信访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通报,并对市信访局交办的信访事项进行跟踪督办。
7·负责做好信访事项听证评证工作。
8·负责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信办案科
1·负责群众来信的办理、转办和督办。
2·负责群众来信的录入、转办及督办,网上信访数据的统计和报送工作。
3·负责领导批示信访件的办理工作。
4·负责机关的目标责任综合考评等工作。
5·负责全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件的转送、交办和督办。
6·负责“12345”市长热线交办信访件的日常办理工作。
7·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数据汇总,信访形势研判。
8·负责研判会议相关工作。
9·负责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相关信访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10·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调查研究、经验交流、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验、目标责任综合考评。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接待科
1·负责来访群众的接待,排查梳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2·负责组织召开信访问题协调会议;
3·对各类上访案件及时进行交办;
4·负责区级领导接访的记录及案件交办、督办;
5·办理全国信访信息系统转送“来访”案件,并负责将办理情况及全区群众来访案件录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
6·负责编发信访工作日通报及集访周汇总、月汇总;
7·协助做好进京访及省、市重点部位劝返处置工作;
8·做好各级“两会”驻会劝返工作,各级巡视组接待移交的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
9·负责下发及上报信访预警信息,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复查复核科
1·代表区政府负责全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2·负责受理信访人向区政府提出的复查复核申请。
3·负责协调区政府相关部门对信访事项进行复查复核,并提出复查意见。
4·负责督促检查复查复核意见的履行。
5·负责研究分析信访复查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