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划。拟订全县公路水路相关规划,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相关统计分析工作。
2·监督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以及其他涉及财政、土地、价格、融资等方面的建议,审核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工作。
3·监督指导全县公路水路管理维护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超限运输、涉路工程和收费公路相关事项,指导公路养护、路政、运营服务等工作。承办县乡公路、农村公路相关工作。
4·监督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工程造价、招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监督管理工作。
5·监督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许可工作。指导城市公交车辆管理。指导码头养护,指导船舶登记、检验和船员管理。指导水上交通管制、通信导航等工作。指导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
6·监督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监测分析相关路网运行情况,发布相关信息。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相关事故调查处理。
7·监督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指定管辖案件。
8·监督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工作。
9·开展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改革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
10·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有关职责分工。
(1)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行业审查、勘察设计审批,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2)城乡客运方面的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城乡客运管理事权和管理职责负责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加强城乡客运运营管理,参与城乡客运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相关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渔港水域安全监管由县农牧和科技局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舰艇安全监管由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其他船舶及经批准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安全监管和通航水域安全监管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苏木镇、农场非运输船舶由苏木镇人民政府、农场参照有关规定落实监管责任;城市园林水域安全监管部门由县人民政府确定。
(4)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的管理。县水利局负责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