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设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事务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大事项督办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访、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应急管理、接待、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组织研究全区教育领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教育执法工作制度,负责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教育史志编纂工作;负责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人:穆司南
(二)党群工作科(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负责教育宣传管理和政策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学校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新闻策划宣传和舆情工作;负责教育信息对外发布工作;负责本系统党务、统战工作;负责教育工会、共青团碑林区教育局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管理;负责局中心组及全系统干部、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处理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负责协调督促落实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人:魏宏
(三)组织纪监科。负责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考察、任免、监督、管理培训和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负责本系统考核工作,组织落实完成区考核办对教育系统的考核任务指标,组织实施对各校园、直属单位的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负责人:王亚萍
(四)人事科。负责全区教职工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区属教育机构编制和教育机构的设置、撤销、合并及更名的申报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教职工的招聘、调整、调配工作;负责师范类院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教职工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考核工作;负责教职工劳动工资、福利待遇审核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离退休有关工作;负责全区教师师德、继续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科带头人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教师评优树模和违纪违规处理工作。负责人:卢文
(五)计财科。负责制定教育经费使用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的编制、实施、审核和监督;负责协调各类教育经费的筹措、使用和审核;负责协调教育系统教育行政性和事业性收费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调查与信息工作,统计并监测教育系统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教育系统专款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学校布局调整及教育资源开发;负责教育系统土地、校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和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及设备的配置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审核各类教育机构的设置、撤销、合并工作;负责全区学校后勤保障服务改革和管理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勤工俭学、学生资助和助学贷款工作。负责人:陈渭华
(六)基础教育一科(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管理指导小学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小学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负责小学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教育改革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和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负责“控辍保学”工作;综合管理小学科技教育、劳动教育、人口教育、健康教育、生态环保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法制教育、禁毒教育工作;负责小学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负责拟订小学招生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语言文字和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督导部门对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负责小学德育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家庭教育。负责人:李亚菲
(七)基础教育二科。综合管理指导义务段初中教育、高中教育工作;负责指导中学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指导中学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教育改革工作;负责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中学阶段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初中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协助督导部门对中学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负责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综合管理中学的科技教育、劳动教育、人口教育、健康教育、生态环保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督促指导全区各类学校的食品安全、卫生防疫和传染病防护工作;负责拟订初中招生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高中招生计划;负责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工作;承担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人:成延春
(八)基础教育三科。负责学前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学前教育教学、教育科研与质量监测工作;负责管理社会力量开办的学前教育机构;负责协助督导部门对学前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负责学前教育机构等级评估及考核评估;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负责指导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协助做好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学前教育机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人:石娟
(九)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统筹管理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及民办非学历教育;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学籍管理及招生工作;按行政许可法等法规审批、审核、管理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负责社区教育工作;负责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按权限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培训教育,并检查评估其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负责民办职业教育及民办非学历培训教育工作;指导教育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负责人:王萧
(十)安全保卫科。负责教育系统的社会稳定、安全保卫、消防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教育系统安全教育及预防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校车安全、校园反邪教、反恐、禁毒、防溺水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防汛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保卫干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教育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普法教育、法制教育工作。负责人:郭燕
(十一)碑林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负责对本辖区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均衡发展情况、学校的规划布局等情况进行督导;负责对本辖区内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管理的情况进行督导;负责对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督导;负责对学校安全、卫生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督导;负责对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的配备、使用和保障情况进行督导;负责对教育投入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督导;负责对辖区内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向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人:张雯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