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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学生新闻中心

中心成员

第一条 获取干事资格

凡拥有北京化工大学学籍不分民族、性别和宗教信仰均可申请加入学生新闻中心,经过笔试、面试等考察后,优秀者可获得干事资格,正式成为学生新闻中心的一员。

第二条 学生新闻中心干事的权利

一、在社内拥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拥有在正当途径下,对主任、部长等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相关建议的权利;

三、拥有参与新闻中心工作、参加其他学生组织举办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拥有针对校内所出现的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与看法的权利,并可通过学生

新闻中心向上级部门反映。

第三条 学生新闻中心干事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新闻中心章程。

二、自觉按照国家教委颁布的《高校学生行为准则》、《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标准,在政治原则、道德素质和文明行为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成为才学兼备的优秀人才。

三、执行学生新闻中心各级组织的决议和条例,支持并协助学生新闻中心完成各项工作。

四、每名学生新闻中心成员都有维护学生新闻中心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学生新闻中心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 学生新闻中心干事基本行为规范

一、对工作具有责任心。用心完成每项布置的工作,积极了解新闻中心内部动态,并协助他人完成其他工作。

二、具有时间观念,按时完成工作,准时参加部门各项工作、活动。

三、对于反馈工作所出现的问题,应逐级上报。发现问题时,各部干事应先向所在部门的部长汇报。

四、待人谦逊有礼,言语得当。尊敬领导、老师,对学长、学姐及其他学生组织成员彬彬有礼,并与新闻中心内各部人员建立良好的关系。

五、学生新闻中心成员应热情大方,代表学生新闻中心的良好形象,以优秀学生的身份积极参加校园内各项活动。

六、爱护学生新闻中心办公室内的公共物品,搬桌椅时注意轻拿轻放。

七、热爱学生新闻中心,时刻为部门着想,当个人利益与部门利益发生冲突时,以部门利益为重。

第五条 学生新闻中心干事学习成绩要求

一、每个学期的期中,期末成绩应及时上报各部部长,gpa不能低于2·0。

二、学习成绩在班级、院系排名前30%的干事优先担任部内项目负责人、优秀干事、副部长及部长以上职务。

第六条 学生新闻中心干事奖励机制

一、优秀干事评选

1、学生新闻中心干事均有资格参加每学期的优秀干事评选,每个部门评选2名,特别优秀者可酌情追加名额。

2、优干评选本着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评选标准为干事平日的工作情况及绩效考核等多种因素。

二、对于学习成绩优秀,平日在学生新闻中心工作积极、负责,获得新闻中心内一致认可的干事,可以获得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机会。

第七条 对于违反学校纪律、gpa低于2·0、工作极度不负责的干事,学生新闻中心拥有取消其干事身份的权利。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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