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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

办学条件

学科建设

北大国际法学院j·d·/j·m·双学位项目学制四年,第一年安排j·d·核心课程,同时辅以(1)跨国法律概况课程,该课程向学生逐一介绍世界主要争端解决司法区域及其法律规范; (2)英文写作课程,该课程由专门的语言学者任教,提高母语非英语学生的语言能力,借此帮助学生对专业课的学习。第二年以中国法律硕士课程为主,辅以少量jd和比较法课程,以此保持学生的英文熟练度。第三、四年的课程更重视提供涉及中美法律问题的课程,包括从欧盟及其他地域视角下的分析,保证我院的跨国法律教育项目名副其实。

国际法学院的课程设置也越来越注重指导性的法律实务操作。例如,学院新设的“小型企业创业法律诊所”将带领学生为从事新兴产业的小微企业提供咨询服务,范围包括商业活动、知识产权以及与业务有关的法律规范和个人问题的法律咨询。又如北大国法的“公益诉讼法律诊所”通过视频,使学生实时与极富经验的美国公益诉讼律师沟通,参与美国主要社会问题和诉讼案件。

stl独特的法学教育项目以及教学方式正迅速成为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法学院的典范。stl正成为“中国最具创新性的城市里最具有创新精神的法学院”。

北大国际法学院毕业生具备申请在中国、美国、英国、欧盟法域执业的资格,特别具备了解决因各国法律发生融合而产生的新问题的能力。国际法学院毕业生将是未来的行业领导者,对中国乃至世界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

师资力量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世界顶尖名师云集,现任院长为原宾州州立大学法学院院长philip mcconnaughay教授。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原副院长严思德(stephen yandle)担任常务副院长。学院现有全职师资26人,实务教授3人,联属跨国教授11人。同时学院聘请世界著名的法学教授、著名大法官和杰出律师担任访问教授。

philip mcconnaughay

philip mcconnaughay是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stl)现任院长,法学教授。宾州州立大学法学院前院长。mcconnaughay院长著作甚丰,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国际贸易规制等领域发表过多篇学术论文并编写过许多书籍。他曾在越南,中国,以及欧洲等地讲学,并被中国西北大学聘为访问教授。此外,他还作为morrison & foerster律所的合伙人在其东京和香港办公室供职长达十年时间。

jeffrey lehman

jeffrey lehman(杰弗里·雷蒙)是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创院院长,2011年中国政府外国专家“友谊奖”获得者,美国康奈尔大学前校长,上海纽约大学ceo。他曾就读于康奈尔大学和密歇根大学的公共政策研究院并获得密歇根大学法学院的法律博士学位。他曾是密歇根大学法学院的院长,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约翰·保罗·史蒂文斯大法官的法律秘书和美国法学院院长联合会的主席。他曾任教于耶鲁大学法学院,巴黎第二大学和清华大学。他的主要研究领域为税法和公共利益法,著有:《企业所得税》。

stephen yandle

stephen yandle(严思德)是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的副院长。他拥有弗吉尼亚大学的学士学位和法律博士学位他曾任弗吉尼亚大学的副院长,西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耶鲁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美国律师协会法律教育与招生副顾问,律商联讯全球法学院项目副院长。yandle教授还曾任美国法学院协会行政法部门主席,全国法律界就职协会会长,美国法学院协会中美法律教育交流委员会成员。他曾任教于耶鲁法学院教授高等教育多样化。

peter malanczuk

peter malanczuk(马培德)教授是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的c·v·starr常驻教授。他曾就读于哥廷根大学,慕尼黑大学和海德堡大学,获得了及森大学的法律博士学位。malanczuk教授曾任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的院长,阿姆斯特丹大学和伊拉斯慕斯大学国际法学院的系主任。他还曾任教于密歇根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亚的斯亚贝巴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香港大学。malanczuk教授是国际法和仲裁法专家,他著有《akehurst的现代国际法概论》。

francis snyder

francis snyder(施奈德),c·v·starr法学教授,跨国法律研究中心联合主任。曾就读于耶鲁大学和巴黎政治学院,并持有哈佛大学法学院的j·d·学位和巴黎第一大学的博士学位。snyder教授曾任欧洲大学学院(佛罗伦萨)法学院院长,欧洲法律学院联合主任,马赛第三大学“让·莫内教授”(jean monnet chair),以及伦敦大学法学教授。并曾赴比利时、加拿大、中国、丹麦、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美国各地法学院访问。他是欧盟法和国际经济法方面的专家。snyder教授是欧洲法律评论的创立者和主编,共出版著作13本之余,包括the eu, the wto and china:legal pluralism and international trade regulation。

whitmore gray

whitmore gray教授是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的访问教授,是密歇根大学法学院的荣誉退休教授。他曾就读于principia学院,他获得了密歇根大学法学院的法律博士学位和adrian学院的法学博士学位。他曾作为印度尼西亚、柬埔寨和阿根廷的法律改革顾问并且一直是东京大学的访问学者。他在fordham大学、吉林大学和暑期项目学校任教。他是合同法、商法和比较法律制度的专家。他曾将《俄国民法典》和中国的《民法通则》翻译成英文。

ray campbell

本科毕业于耶鲁大学,在弗吉尼亚大学获得j·d·学位。campbell教授曾任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malcolm wilkey法官和美国最高法院首席法官warren burger的书记员,还曾是跨国律所kirkland &ellis和jenner &block的合伙人,并担任过harmonycentral 公司的主席和首席执行官。他的研究方向是民事诉讼法和法律职业道德。

mark feldman

美国威斯康辛大学本科毕业,后在哥伦比亚大学攻读获得j·d·学位。他曾任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第六巡回审判庭eric clay法官的书记员、跨国律所shearman & sterling和covington & burling的律师、美国国务院法律顾问办公室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多米尼加-中美洲自由贸易协定仲裁主任和顾问律师。feldman教授是国际投资和协议仲裁方面的专家。

教学建设

美国法教育按照美国j·d·法律教育模式进行,主要聘请美国哈佛、耶鲁等顶尖法学院著名法学教授、司法界著名大法官和实务界杰出律师担任授课教师,采用美国顶尖法学院标准、全英文教材、全英文授课、苏格拉底式教学,特别注重培养学生掌握学术技能,而非掌握某一项具体的知识。这些学术技能包括全面看问题的能力、联系法律规则和相应价值政策的能力、辨别法律因时而变的路径的能力以及融合不同权威来源且相互冲突的法律原则的能力。学院通过案例教学法、法律诊所式教学和模拟法庭等来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技能。中国法教育按照国家教育部法律硕士培养计划培养,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各学科学术带头人承担教学任务,为学生提供国际一流的中国法教育。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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