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历史
中国经济现代化与法律现代化之间深入的促进关系的根本蓝图,由邓小平同志在1978年上任伊始提出,并在1992年南巡时再次提及。经济史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斯提出的“执行契约的效率是决定经济绩效的唯一重要因素”支持了邓小平同志的远见卓识。
海闻博士(中国知名发展经济学家、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前院长)在2007年提议在深圳建立创新性专业法律研究生教育。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前身是北京大学中美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该中心旨在加强中美两国在法律、政策、教育和商业方面的沟通和知识共享,促进两国法治和谐发展。2008年10月,为适应全球化背景下日益增长的对国际化法律人才的需求,在中心基础上创立了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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