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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

主要职责

区委教育工委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议、决定。对全区教育工作和教育系统实施领导,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2、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配合区委组织部抓好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

3、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协助区委及区委组织部加强全区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管理全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按照权限,管理、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少先队工作;管理、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5、维护区内教育系统的稳定。

6、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教委

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教育工作,起草本区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2、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步骤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方案。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本区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全区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组织和开展教育体制改革、教育教学工作改革、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教育体系和运行机制,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负责指导全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区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健康教育、国防教育、环境教育、人口教育、科技教育、劳动教育、安全教育等管理工作。

5、负责普通教育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课程设置监督、教材征订、教育科研及招生、考试工作。

6、负责学前教育机构资格审核,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

7、负责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及“三残”儿童、少年的普查、入学工作。

8、统筹本地区职业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负责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教育科研及招生、考试、推荐就业的管理工作。

9、负责文化教育类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地区青壮年文化和科技培训工作,协调、指导各镇街成人文化学校工作,负责成人教育干部师资培训提高,负责成人教育教学研究。

10、负责全区学校现代教育技术、电化教育工作以及图书资料室、理化生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1、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组织管理工作和教师资格考试组考工作。

12、按照有关规定权限,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录用、职务评聘、工资福利、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交流工作。负责幼儿园、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培养培训和考核指导监督等工作。

13、督促检查教育系统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会同区财政部门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的经费预算管理,负责编制教育专项经费使用计划,指导、监督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

14、指导学校的校园规划、基建工作、校地校产管理工作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

15、指导教育(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学校后勤改革和安全保卫工作。

16、负责对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17、按照有关规定及权限,负责教育系统纪检、监察、信访、教育经费检查审计工作。

18、管理、指导全区的语言文字工作,负责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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