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机构
1·第一税务所
负责辖区内部分私营以上企业应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地址:西城区二龙路己33号209室
2·第二税务所
负责什刹海街道辖区内的内资税源户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地址:西城区二龙路己33号208室
3·第三税务所
负责展览路街道辖区内的内资税源户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地址:西城区二龙路己33号211室
4·第四税务所
负责月坛街道辖区内的内资税源户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地址:西城区二龙路己33号216室
5·第五税务所
负责金融街街道辖区内的内资税源户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地址:西城区二龙路己33号217室
6·第六税务所
负责西长安街街道辖区内的内资税源户及外资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地址:西城区二龙路己33号205室
7·第七税务所
负责新街口街道辖区内的内资税源户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地址:西城区二龙路己33号220室
8·第八税务所
负责德胜街道辖区内的内资税源户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地址:西城区二龙路己33号315室
9·第九税务所
负责我局重点税源户、重点行业的税收征管工作。
地址:西城区二龙路己33号316、317室
10·第十税务所
负责我局所辖个体工商户以及集贸市场内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地址:西城区车公庄9号五栋大楼a二座7层701至704号
11·第十五税务所
负责辖区内部分私营以上企业应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地址:西城区四平园7号106室
12·第十六税务所
负责大栅栏、陶然亭、广外(部分)地区内资税源户及外资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地址:西城区南华里10号202、203室
13·第十七税务所
负责天桥、广外(部分)地区内资税源户及外资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地址:西城区南华里10号205、206室
14·第十八税务所
负责白纸坊、广外(部分)地区内资税源户及外资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地址:西城区南华里10号219、220室
15·第二十税务所
负责我局所辖个体工商户以及集贸市场内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地址:白纸坊东街31号
16·第二十一税务所
负责牛街、广外(部分)地区内资税源户及外资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地址:西城区南华里10号231、232室
17·第二十二税务所
负责广内、广外(部分)地区内资税源户及外资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地址:西城区南华里10号228、229室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