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获荣誉
因工作成绩较为突出,近年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先后涌现出“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首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北京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全国优秀女法官”、“首都政法优秀人才”、“北京市十佳法官”安辉,“北京市模范法官”、“门头沟区十大好人”、“北京市先进法官”王淑霞等先进典型,在学术讨论工作中因表现突出连续18年荣获北京市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论文先后荣获学术讨论会全国一等奖、全国二等奖。曾荣获“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北京市模范法院”等称号,2013年2月,门头沟法院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
2020年1月15日,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称号。
2021年5月20日,门头沟区法院机关党委被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公示为北京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2021年6月,门头沟区法院机关党委被评为“北京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2025年5月,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被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