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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交通运输局

内设机构

1·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外事、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建议提案办理和政务督查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机关后勤行政管理。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和重要事项的调研。归口管理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综合宣传、通讯报道工作。参与有关应急体系建设。

2· 政策法规处(精神文明办公室)

负责交通运输法制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组织起草交通运输行业政府规章草案。组织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政策标准落实、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组织开展行业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事调解日常工作。负责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普法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和节能减排工作。

3· 综合规划和交通战备处

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拟订、申报和下达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参与拟订全市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组织有关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利用外资、行业统计和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全市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组织协调工作。

规划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参与国防交通工程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市辖区内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的交通保障工作,负责本地区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等工作。组织落实国防交通物资储备和更新工作。

4· 财务处

负责预决算编制、执行及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债务、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经费和建设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外汇、信贷和银行帐户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行业财务管理工作。

5· 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绩效管理、劳动工资和人才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办出国(境)审查等相关工作。

6· 基建管理处

负责公路新改建项目的行业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的公路建设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负责公路新改建项目的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负责全市公路工程建设市场、招投标、资质、信用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市公路新改建项目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组织收集全市公路新改建项目竣工资料、建立技术档案。负责拟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项目研究、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市公路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

7· 公路管理处

负责全市干线公路运营、维护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干线公路维护、运营相关制度、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干线公路及相关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干线公路网的运行监测;承担市管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路况及相关设施维护和干线公路维护建设市场及相关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制订市管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年度养护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干线公路运营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协调、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8· 道路运输管理处

承担道路、地方铁路等运输体系建设和组织协调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城乡客、货运输及有关设施规划、物流发展战略及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道路和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责任。负责道路运输、地方铁路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相关运政管理、行政裁决等工作。负责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道路和地方铁路运输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按照市政府的授权协调国家铁路项目前期、建设和运输等相关事宜。

9· 海事管理处

负责水路行业管理工作,拟订有关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负责水路运输和航道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事项的实施和监督。负责全市水路建设市场、信用、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水上交通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参与全市水路运输及有关设施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船舶(含渔业船舶)等相关水上设施的检验、登记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航运、地方海事和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水路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10· 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处(应急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消防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安全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局安委会办公室、市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监管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职业健康工作。负责局属运输企业的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局属运输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职业病伤残待遇的申报。负责局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公路工程项目质量检测和质量鉴定。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

11· 审计处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负责对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指导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12·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13· 老干部处

负责机关老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老干部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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