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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 余晓明)

1、执行和落实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有关工作职责:牵头执行和落实区党工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承担区党工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推进网络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承担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

2、履行区党工委、管委会授权的相关管理职责:保密管理;档案管理;政府目标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热线工作;效能建设。

3、履行保障管委会工作运转的服务职能:秘书工作;综合文字工作;督查督办工作;政策研究工作;公文处理工作(含oa系统建设);会务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网站建设管理;值班工作;机关事务管理;公车管理;食堂管理。

4、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工委组织部(部长:王绪升)

1、组织工作。负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及区党工委关于党的建设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抓好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管理教育和党建工作研究,统筹全区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检查、督促、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创先争优等活动,总结推广党建工作经验等。

2、干部工作。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及区党工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对区管干部的任免、调整、交流、待遇和退休等提出建议,组织实施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工作,统筹全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等。

3、人事人才工作。负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及区党工委关于人事人才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区机关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福利和离退休相关政策,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统筹全区绩效考核管理工作,落实和完善人才政策等。

4、统战工作。负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及区党工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积极开展统战工作,牵头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问题等。

5、社会保障和劳动监察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统筹推进全区就业、职业培训、职业中介、社会保障、养老保险等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监察工作等。

6、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投资促进局(局长:薛亚超)

1·研究拟订全区招商引资的具体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全区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落实和申报。

3·指导、协调全区有关部门、单位的招商引资工作。

4·负责制定全区大型招商引资活动方案,组织、协调全区重大招商引资活动。

5·负责为来区投资者提供环境考察、信息咨询、政策解答等全过程服务;协调、参与外来投资项目的洽谈、签约和项目的实施。

(四)经贸发展局(局长:徐小晨)

1·承担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分析服务业发展情况;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

2·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铁路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承担电力工业管理和运行监测工作,协调电力生产的重大问题;负责军民融合推进等涉军职责;贯彻执行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粮食管理相关政策。

3·负责全区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负责城市调查队有关工作。

4·研究制定全区商贸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市主管部门对本区成品油加油站点的规划编制、成品油流通监督。

5·负责协调落实全区商业示范社区创建、申报工作。负责全区对外交流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

(五)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局长:杨小明)

1·研究确定全区科技发展和经济信息化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

2·推动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3·拟订并组织实施创新发展战略、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4·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日常运行;负责规划、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制定并组织实施科技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

5·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创业创新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6·负责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和众创空间孵化器培育、发展及申报工作;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7·负责区重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协调、调度等服务工作;做好重点项目的全程包办服务工作。

8·负责做好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工作,对外可使用政务服务管理局、项目服务中心牌子。

(六)财政金融局(局长:薛亚超)

1·负责编制全区中长期财政计划、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和部门预算草案,执行批准的财政预算;编制全区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管理和监督全区各项财政收支,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和拨款;负责全区非税收入及各项结算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会计集中核算工作;

2·承担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会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承担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和薪酬等相关工作。

3·承担全区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查考核和对口联系等责任。

4·负责拟订全区金融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推动区内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发展,协调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和重组、兼并、再融资工作;做好区内金融企业协调服务工作。

5·负责全区审计工作,制定审计业务规则和制度规范;提供风险评估和完善管理的制度措施和意见建议;负责全区招标监督工作。

(七)城乡建设局(负责人:陈海兵)

1·负责统筹协调、综合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城乡规划建设工作;落实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区级监管项目工程质量安全及市场行为的监督工作;负责区级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环保治理等工作。

2·负责协调、指导全区征迁、安置工作,做好区内违法建设的拆除、归档和验收有关工作,区内违法用地的复垦和验收。

3·配合做好人民防空警报示鸣演练等人民防空工作;配合做好农村道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等交通运输工作。

4·负责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5·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资料等监管责任;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6·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指导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7·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

(八)社会事业局(局长:谷玮)

1·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工作和民办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

2·负责全区体育事业管理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的制订和组织实施。

3·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及全区卫生健康专项投资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和卫生健康相关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

4·负责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辖区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培训和服务工作。

5·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全区社会福利、养老、殡葬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残疾人事业工作。

7·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及城市社区建设管理。

8·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官等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全区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工作。

10·负责全区文化文物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广电和新闻出版业发展。

(九)综合执法局(局长:钱智)

1·统筹整合全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执法工作力量,以委托或联合执法等方式实现区域内综合执法,负责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2·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市场监管和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市场监管和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全系统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3·承担全区市场监管和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负责全区知识产权、质量发展、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

4·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执行国家、地方标准和规程并实施。

下设市场监管稽查大队、临港市场监督管理所,均为副科级。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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