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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司法局

内设机构

(一)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

(二)办公室。负责本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绩效管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舆情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承担综合公文的起草审核、史志年鉴编纂等工作、重大政务督办。负责党政内外网的日常管理。

(三)政治部(警务部)。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考核、考察、任免报批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外宣工作。负责本系统老龄、双拥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四)法治调研与督查股。开展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五)法制审查与监督股。指导监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报送备案、清理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区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本机关“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行权平台建设。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颁证年审工作。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争议和问题。指导、督查、考核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办理有关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

(六)法治宣传股。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承担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七)安帮矫正股(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帮扶工作。负责指导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工作。指导协调刑满释放和期满解矫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

(八)行政复议股。监督协调全区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办理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向区司法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全区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监督管理仲裁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指导、督促、协调行政调解工作。

(九)行政应诉股。监督协调全区行政应诉工作。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案件。办理以区司法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十)基层管理股。负责指导和管理司法所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助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配合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十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考核及执业核准审核工作,查处投诉、无证执业及其他违纪行为。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工作。指导监督法律顾问工作。配合做好司法鉴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十二)计财装备股。负责本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物资装备管理、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车、警械、服装等装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内务、公务接待、通讯和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监督管理下属单位财务、装备、基本建设工作。

(十三)机关党委。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工、青、妇等群众组织。负责本系统意识形态、内部审计、统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按区委规定设置。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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