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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司法局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和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安排和督查督办;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组织新闻发布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负责调研、政务信息、文秘、统计、档案、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用房、宿舍、车辆、办公用品的管理以及干部保健、机关保密、社会治安治理工作;统筹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基本建设、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的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审查、上报、实施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和技术装备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与直属单位的行政事业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司法行政业务经费和监狱、劳教系统行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宣教科

(保山市法制宣传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指导、协调、管理全市的法制宣传与依法治理工作;拟订全市法制宣传与依法治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法学教育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制定全市法学教育和在职司法干警、企业法律顾问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成人法学教育,负责对专业人员进行培训;管理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云南辅导总站保山分站和西南政法大学保山函授站、云南电大政法分校保山工作站。

仲裁法规科

(保山市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参与全市地方性有关法规的论证、草拟等立法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司法行政规章,负责全市仲裁登记,指导仲裁业务活动;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部法制建设工作,组织执法检查;负责对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承担市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外事工作;参与国际有关人权问题的法律研讨和交流活动;承办国家对口司法往来业务;组织参加有关司法、法学领域的多边交流活动,研究外国的司法制度和司法实践,开展政府和民间法律交流与合作并负责接待工作。

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负责全市范围的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司法考试的工作要求、规划、规范和考试规章制度,具体组织本市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考场考点的确定和布置,选配、培训监考人员,接受保管分发试卷及考后回收、返送试卷,依规定权限处理报名、监考中出现的问题。

公证律师工作科

(公证处)

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公证工作;监督指导开展各项公证业务活动;开展与外国和港澳台地区公证组织及人员的业务交流与合作;联系保山市公证员协会。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律师工作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和在保山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和外省律师事物所分支机构;联系保山市律师协会。负责受理申请、审查、办理各类公证业务,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主任责任制、主办公证员负责制;建立法人财产制、社会保障机制,完善公证预算;建立公证赔偿制度,严格按照办证程序完成出证工作;在坚持公证机构是国家法律证明机构、公证员依法行使国家法律证明权以及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的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管理与公证员协会管理相结合的公证管理体制,实行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基层工作科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民调解和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乡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工作;组织指导对全市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市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保山市人民调解员协会。组织指导全市法律服务“148”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负责解答公民和社会组织有关法律的实体和程序问题的咨询、宣传;受理群众寻求法律服务的委托,及时组织提供法律服务;掌握重大民间纠纷信息,指派基层司法所和调解组织及时予以调处;联络协调有关党政部门对群众求助事项提供联动服务;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为依法行政提供决策和信息服务。

法律援助办公室

指挥、监督和管理全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协调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来实施法律援助,为某些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减、免费的法律帮助;制定法律援助的发展规划和监督执行法律援助程序中的“四统一”原则。

政治部

(人事警务处)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组织宣传、表彰奖励、党的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管理创建现代化文明劳教所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和禁毒劳教所领导班子建设,按干管权限对直管干部进行考察、考核、任免;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对协管干部进行考核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管理和直属单位人事工作;负责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招录和调进人员的审核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机构编制;负责全市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警务、警衔评授审核、人民警察抚恤的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警车、警用器械等物资装备;负责警容风纪和警车使用督察工作。指导、管理、监督保山市禁毒劳动教养管理所工作。

纪委办公室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教育以及违法违纪查处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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