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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农林水务局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公文处理、会议、接待、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督察督办、安全生产。负责党务、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办理。负责新闻宣传、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负责农业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协调和组织。

农业农村科

职责:指导全区现代农业建设,制定全区种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指导全区养殖业生产,制定畜牧水产年度计划。指导全区的农业结构调整剂全区农业、蔬菜及各类种植业日常生产和管理工作。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申报、管理工作,协管全区畜水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养殖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动物检疫、防疫工作;协助渔业监管工作,归口管理兽医、兽药、鱼药。核发年检《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等。负责农业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农业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农业投资项目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审核、验收、资金管理。农田整治项目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管理。农业产业化指导服务。指导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发展。指导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水务科

职责:组织审核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验收,指导河湖堤防、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水资源调度、水量分配工作工作并监督实施, 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跨区域跨流域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河、湖、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全区水库、堤防、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行政许可、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区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承办局水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水库移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水利科技、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林业科

职责:拟订全区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规划、植树造林发展规划、湿地保护修复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植树造林、森林抚育、湿地保护修复。指导苗木花卉生产、森林旅游和经果林等林业产业发展等。指导林业专业技术培训和林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区绿化委会日常工作。负责造林验收、林业项目申报和林业产业政策兑现工作。负责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监督管理。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建设与管理。负责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初审、审核和审批,负责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负责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植物检疫证、林木种苗和花卉生产经营许可证、省二级以下野生动物保护人工繁育等林业行政许可证。负责林业行政执法。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和防治。

园林科

职责:负责拟定全区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绿地占用申报手续审核、审批及苗木移植、绿化恢复的监督。负责园林绿化古树名木调查、保护与管理,国家、省、市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园林绿化活动牵头工作。组织开展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点绿化工程建设与全区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做好技术培训与服务。组织开展全区公园、游园、广场、道路绿化、街头绿地等公共绿地的绿化养护质量监督、考核及园林绿化的统计汇总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绿化的应急抢险处置及绿化养护投诉受理,指导、监督区相关园林绿化养护责任主体单位开展园林绿化应急抢险工作。

规划设计室

职责:负责区属林业园林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林业园林技术工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及新技术的应用工作。负责区属林业园林建设项目的图纸审核技术工作。负责区属范围内道路绿化、街头游园、小街巷绿化设计。承担全区主要河流的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及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勘测、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承担全区水利规划、防洪工程、河道整治及农村改水工程设计等工作。承担小型水库工程规划设计工作。承担林业园林、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概预算、工程经济评价等工作。负责设计图纸资料的归档工作。

财务和审计科

职责:负责编报局机关及二级机构年度部门财务计划综合预算及年终财务决算;按时完成市、区财政部门的各类财务报表的编审与报送工作;申请财政核定预算内、预算外拨款、及本期内需报告追加的财政指标拨款工作;协调和完善各项资金拨付手续。负责对全局各类收费使用的有关发票、票据的管理核销工作进行审核,负责局机关和二级事业单位各项开支报账的审核、各项规费的收取及汇缴工作的审核;定期或不定期向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汇报各项财务收支和支付进度情况,加强对全系统资金的统筹使用管理,节约开支,量入而出。负责对局机关和二级机构的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账和处置核销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逐项核实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系统以及资产报表等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及二级机构财务单独核算、记账、会计报表、缴纳各种税费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帐帐、帐证、帐实相符,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供财务信息;对本科室装订保管的各项财务档案进行监督。负责对局机关及二级机构的在职人员、退休人员、遗属生活补助及聘用人员工资发放、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调整和变动工作的办结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承担并配合上级以及区级财政、审计、物价、税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承担局机关和合署办公二级机构财务报销及财务核算工作,做到日清月结,各项开支符合规定,帐目清楚准确。并按时装订财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并签章。保管好一切财务凭证,按规定及时整理、装订、存档。 负责按时发放局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的在职人员、聘用人员、退休人员、遗属生活补助等工资;承担局机关退休人员医药费的核算与发放,以及社保、税金及公积金的上报、变更及交纳手续。负责保管和使用有关印章,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领取、保管、缴销工作。负责对局下属单位的内审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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