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崇左市人民政府和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江州区人民政府和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文电。
(二)负责乡人民政府会议会务工作,协助乡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乡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各村(居)委会和乡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示乡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乡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乡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乡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乡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村(居)委会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崇左市人民政府和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江州区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乡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乡人民政府及乡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课题调研,指导全乡人民政府系统的调研工作,配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崇左市人民政府及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江州区人民政府及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做好相关课题调研工作。
(八)协助乡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由乡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九)收集、编辑、报送乡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
(十)负责乡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乡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乡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乡直各部门和各村(居)委会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一)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乡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十二)归口管理法制工作和金融工作。
(十三)办理乡人民政府和乡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